关于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年2月7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温州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现代南汇花苑施工项目部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温州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在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建设过程中,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南汇牛山综合体(现代南汇花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